很多朋友询问专才网关于“欧洲专利申请问题有哪些”和“欧洲专利法创造性”的问题,下面就和专才网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
欧洲专利申请问题有哪些
● 第一,权利要求数量的限制根据新的欧洲专利条约向欧洲提交专利申请时,权利要求数量较多会产生权利要求附加费。与此同时,向欧洲提交专利申请的认定要求仅仅包括权利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规定,说明限制权利要求项数的原始权利要求书可以附加在说明书的最后。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作为后续修改的依据。与此同时,如果将权利要求的全部内容写入发明内容部分并做简单说明,则无需在说明书后面附上权利要求。此外,当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欧洲阶段时,可以权利要求可以以优化的形式概括在一个权利要求中,从而减少权利要求的数量。二、一个权利要求的类别对应一个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别,是指装置、系统、产品、方法和使用的类别。新版欧洲专利条约规定只有当申请的主题属于下列项目之一时,向欧洲提交的专利申请才能包括属于同一类别的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1)多种相互关联的产品。(2)不同使用产品或装置。(3)具体问题的替代解决方案。但仅限于这些替代解决方案在单一权利要求中不适当时。需要注意的是,当申请中发明的单一性得到认可时,该规定也可以适用。除上述例外,根据新规则,每个权利要求类别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数量限定为一项。如果每个权利要求类别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数量超过2项,将根据新规则收到通知。因此,当检索对象应限于1项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应适用上述例外时,以此为由予以反驳。第三,当一个发明的单一类别包含多项独立权利要求时,专利申请往往因缺乏单一性而被驳回,这在要求多项优先权的组合申请中最为常见。此外,独立权利要求第一项在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时也会出现单一的发明问题。另一方面,在进入欧洲阶段的PCT国际专利申请中,只对原权利要求涉及的发明进行检索和审查,对未进行检索的有补充权的发明只能分案申请。根据新规定,在要求多项优先权时,无论是直接向欧洲提交专利申请还是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欧洲,都需要在权利要求书的前面写下最重要的发明权利要求。第四,根据新规则,在有附图的专利申请中,附图标记的撰写应有助于理解权利要求,并在权利要求中加入括弧说明。在欧洲以外申请人的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包括附图。
(一)申请的形式
为降低申请费用,欧洲专利申请通常在线提交。为避免申请时内容出现差异,建议将申请文件的图形文件(PDF格式)提供给欧洲的专利代理人。据此,可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该图形文件的申请。
另外,从排版文件(WORD格式)电子转换的图形文件,有时可能也会出现问题,如希腊字母等特殊文字等。
因此,在欧洲提交专利申请时,最好将排版文件打印后扫描的图形文件提供给欧州的专利代理人。除此之外,为了在申请时或者申请后能够更容易地修改权利要求及说明书,最好能提供排版文件原件。
(二)申请检索结果的复印件
申请日为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直接向欧洲提交的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以及分案申请,还需要对主张优先权的申请提交与美国类似的检索结果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提交,审查员在审查时,可以要求在2个月期限内提交;如果不答复,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三)国际申请进入欧洲阶段后的答复
以欧洲专利局以外的专利局为国际检索单位或国际初审单位时,在进入欧洲阶段后,欧洲专利局会撰写补充检索报告,其中包括与审查报告相同的意见书。
(四)非欧洲专利局的通用语言如何解决
欧洲专利局的通用语言为德语、英语或法语,如果提交专利申请的语言不是这些通用语言时,必须提交翻译后的文件。
(五)分案申请
提交分案申请的原则是,母案申请仍在审查中。母案申请授权时,至欧洲专利局授权公报发布的前一日,仍可以提交分案申请。另一方面,母案申请被驳回时,至书面驳回通知作出之日起2个月的最后一日也可以提交分案申请。如果请求复审,则在复审阶段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六)指定发明人
PCT国际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时,不需要指定发明人。但是,包括分案申请的其他全部申请则需要指定发明人。该指定无需支付附加费。指定发明人时需要提供下述信息:发明人的姓名;发明人的邮寄地址等。
欧洲专利法创造性
欧洲专利申请的类型有哪几种?与国内有何不同呢?今天专才网知识产权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欧洲专利申请的类型有哪几种欧洲专利申请的类型有哪几种?欧洲专利申请的类型有两种:
1、欧洲发明专利欧洲专利是授予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欧洲地区实行《欧洲专利公约》即EPC体系,在EPC体系的国家包含欧盟体系的国家,也包含非欧盟成员国的国家。
2、欧盟外观设计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是直接向欧盟商标专利局提出申请,同时在28个国家有效。欧盟28个成员国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克罗地亚。欧洲专利申请与国内有何不同呢?欧洲专利申请与国内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在欧洲专利申请的类型之中没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有在国内才能进行,在欧洲只能申请发明和外观。
波兰发明专利办理的意义以及定义是?
波兰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波兰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波兰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与我国大致一致。区别之处在于,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后的三个月内,提交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并递交证明其在指定国家或场合在先申请的文件。而我国的优先权声明需在提交申请时一并交付专利局。
专利局先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18个月对专利进行公开,申请人可在优先权日后12个月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经专利局实质审查后,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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